电梯安全部件及主要部件的要求和标准
时间:2022-03-03   来源:腾讯网   作者:网络转载
一、安全钳的要求及标准
(一)安全钳的基本使用要求
轿厢应装有能在下行时动作的安全钳,在达到限速器动作速度时,甚至在悬挂装置断裂的情况下、安全钳应能夹紧导轨、使装有额定载重量的轿厢制停并保持静止状态。
对重装置下方井道底坑有人员能达到的空间时,对重也应设置仅能在其下行时动作的安全钳,在达到限速器动作速度时,安全钳应能通过夹紧导轨而使对重制停井保持静止状态。
若电梯额定速度大于0.63m/s、轿厢应采用渐进式安全钳,若电梯额定速度小于或等0.63m/s,轿厢可采用瞬时式安全钳,若定速度大于1m/s、对重(或平衡重)安全钳应是渐进式的,其他情况下,可以是瞬时式的。
(二)安全钳的动作方法
轿厢和对重安全钳的动作应由各自的限速器来控制,不得用电气、液压或气动操纵的装置来操纵安全钳。
安全钳动作后的释放需经专职人员进行。只有将轿厢或对重提起,才能使轿厢或对重上的安全钳释放并自动复位。
(三)安全钳的结构要求
禁止将安全钳的夹爪或钳体充当导靴使用。如果安全钳是可调节的,则其调整后应加封记。
当轿厢安全钳作用时、装在轿厢上面的一个电气装置应在安全钳动作以前或同时使电梯驱动主机停转。
二、限速器的要求及标准
(一)限速器绳的要求及标准
限速器绳使用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限速器绳的公称直径不应小于6mm;
限速器绳轮的节圆直径与绳的公称直径之比不应小于30;
限速器绳应用张紧轮张紧,张紧轮(或其配重)应有导向装置;
限速器绳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8。
(二)限速器的动作
1.限速器的动作速度
操纵轿厢安全钳的限速器的动作应发生在速度至少等于额定速度的115%,但应小于下列各值:
对于额定速度小于或等于1m/s的渐进式安全钳为1.5m/s:
对于额定速度大于1m/s的渐进式安全钳为1.25V+0.25/Vm/s。
2.限速器绳的张紧力
限速器动作时限速器绳的张力不得小于以下两个值的较大值:a.安全钳起作用所需力的2倍;b.300N。
(三)限速器的操作要求
1.限速器的方向
限速器上应标明与安全钳动作相应的旋转方向。
2.限速器的可接近性
限速器应是可接近的,以便于检查和维修。
若限速器装在井道内,则应能从井道外面接近它。当下列条件都满足时,则无儒满足从井道外接近限速器的要求:
能够从井道外用远程控制的方式来实现限速器动作,这种方式应不会造成限速器的意外动作,且未经授权的人不能接近远程控制的操纵装置:
能够从轿顶或从底坑接近限速器进行检查和维护;
3.限速器动作后,提升轿厢、对重(或平衡重)能使限速器自动复位。
3.限速器的电气检查
在轿厢上行或下行的速度达到限速器动作速度之前,限速器或其他装置上的一个符合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使电梯驱动主机停止运转。
如果安全钳释放后,限速器未能自动复位,则在限速器未复位时,一个符合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应防止电梯的启动。
限速器绳断裂或过分伸长,应通过一个符合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的作用,使电动机停止运转。
三、缓冲器
蓄能型缓冲器(包括线性和非线性)只能用于额定速度小手或等手/8的电梯。耗能型缓冲器可用于任何额定速度的电梯。
强制驱动电梯应在轿顶上设置能在行程上部极限位置起作用的缓冲器。
耗能型缓冲器可能的总行程应至少等于相应于115%额定速度的重力制停距离,即0.0674V2(m)。
在缓冲器动作后回复至其正常伸长位置后,电梯才能正常运行。为检查缓冲器的正常复位所用的装置,应是一个符合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
四、上行超速保护装置
曳引驱动电梯的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包括速度监控和减速元件,应能检测出上行轿厢的速度失控,其下限是电梯额定速度的115%,并应能使轿厢制停,或至少使其速度降低至对重缓冲器的设计范围。
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动作的速度监控部件应是限速器。减速元件可作用于:a.轿厢;b.对重;c.钢丝绳系统;d.曳引轮。
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动作时,应使一个符合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动作。该装置动作后,应由专职人员使其释放。该装置释放时,应不需要接近轿厢或对重。
五、极限开关
电梯应设极限开关。极限开关应设置在尽可能接近端站时起作用而无误动作危险的位置上。极限开关应在轿厢或对重(如有)接触缓冲器之前起作用,并在缓冲器被压缩期间保持其动作状态。
正常的端站停止开关和极限开关必须采用分别的动作装置。对曳引式驱动的单速或双速电梯,极限开关应能:
a.切断电路:
b.通过一个符合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切断向两个接触器线圈直接供电的电路;
c.对于可变电压或连续调速电梯,极限开关应能迅速地,即在与系统相适应的最短时间内使电梯主机停止运转。极限开关动作后,电梯应不能自动恢复运行。
六、导轨
导轨及其附件和接头应能承受施加的载荷和力,以保证电梯安全运行。
轿厢、对重(或平衡重)各自应至少由两根刚性的钢质导轨导向,每根导轨至少设置2个导轨支架,支架间距不宜大于2.5m。
T型导轨的最大计算允许变形:
a.对于装有安全钳的轿厢、对重导轨,安全钳动作时,在两个方向上为5mm;
b.对于没有安全钳的对重导轨,在两个方向上为10mm。
两列导轨顶面间距离的允许偏差为:a.轿厢导轨为。0+2mm;b.对重导轨为0+3mm。
对于没有安全钳的对重(或平衡重)导轨,可使用成型全属板材,且应做防腐蚀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