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扶电梯未维检被罚16万
时间:2016-03-07   来源:转载   作者:营销部
 3月6日,瑶海区市场监管局曝光了一批经典维权案例,其中不乏假冒宝马奔驰的汽车配件、大商场里的电梯过期却不检修的案例。

案例1:销售假冒宝马奔驰配件受罚

近日,瑶海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销售假冒“奔驰”和“宝马”的汽车配件。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立即前往举报地点,位于合肥市瑶海区铜陵北路综合楼门面房1号、2号门店进行检查。经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主要经营汽车配件。其中,标注有“奔驰”和“宝马”的汽车配件经“奔驰”和“宝马”注册商标持有人授权的鉴定人员现场鉴定,涉嫌商标侵权。

据了解,违法当事人于2014年10月份购进了由别人上门推销的标注“奔驰”和“宝马”的汽车配件,共销售了70余个零部件,总非法经营额8000余元。执法人员在现场还查到销售凭证16张。对此,瑶海区市场监管局没收侵权汽配零件,并罚款11000元。

案例2:手扶电梯未维检被罚16万


去年7月30日,瑶海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辖区胜利路与凤阳路交汇处某商城检查四部手扶电梯。四部电梯有三部上面贴有“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注明下次检验日期为2013年6月。随后,商城提供了4份标注下次检验日期为2015年6月的“电梯使用标志”,但未贴在电梯的醒目位置。此后,辖区长淮市场监督管理所提取的商场与电梯维保公司签订的维保合同在2015年3月31日已到期。本案中,当事人涉嫌未按照技术规范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行为等违反相关规定。

在本案重新调查过程中,商场于2015年9月24日向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申请了定期检验,并取得检验报告,将“电梯使用标志”张贴在了电梯的显著位置。经相关部门现场核实后,电梯正常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建议对当事人处罚如下:罚款160000元。